检查机关:清远市水利局
抽查事项类别: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2021年第1批(次)
备注:对行政许可对象的抽查结果,应填写“批准文件名称”和“批准文号”两栏。
检查机关:清远市水利局
抽查事项类别: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2021年第1批(次)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姓名) | 检查时间(年月日) | 抽查结果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文号 |
1 |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 2021年6月11日 | 工程基本能够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实施,但存在以下问题: 1.设计交底记录不规范,缺乏相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等记录; 2.设计变更(修改)记录不完整,规范性不足。 |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粤水建设〔2019〕17号 |
备注:对行政许可对象的抽查结果,应填写“批准文件名称”和“批准文号”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