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岸线空间管控,推动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我局委托第三方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955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滨江、连江、烟岭河、潖江4条河流的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于2020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5月30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修改意见。
特此公示。
清远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5日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滨江、连江、烟岭河与潖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公众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