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方案》(粤水节约〔2019〕1号)要求,清远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佛冈县水利局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符合水利行业节水机关的认定条件。现将拟认定的2021年清远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2021年清远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名单(第二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水利局提出,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63-3364129
地 址: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邮政编码:511518
拟认定清远市2021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