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机关:清远市水利局
抽查事项类别: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2023年第1批(次)
备注:对行政许可对象的抽查结果,应填写“批准文件名称”和“批准文号”两栏。
检查机关:清远市水利局
抽查事项类别: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2023年第1批(次)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姓名) | 检查时间 (年月日) | 抽查结果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文号 |
1 | 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4月13日 | 一、取水头部防治与补救措施中的抛石防护建设未按批复要求施工,防护长度仅约80米,未满足120米的要求;防护厚度和抛石粒径、抛石叠石、石料质地等均不符合批复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 二、副堤未按照批复的结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坡脚也未按照修改后的方案施工,边坡存失稳风险。 | 一、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神华国华清远2×1000MW电厂取水口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二、清远市水利局关于神华国华清远2×1000MW电厂取水口工程建设管道穿堤工程岸坡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报告的批复。 | 粤水建管〔2015〕57号、清水审批〔2022〕49号 |
备注:对行政许可对象的抽查结果,应填写“批准文件名称”和“批准文号”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