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机关:清远市水利局
抽查事项类别: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2024年第2批(次)
备注:对行政许可对象的抽查结果,应填写“批准文件名称”和“批准文号”两栏。
检查机关:清远市水利局
抽查事项类别: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2024年第2批(次)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姓名) | 检查时间(年月日) | 抽查结果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文号 |
1 | 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2024年3月28日 | 1、施工现场缺失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和围敞设施等。 2、施工项目部设置在河道滩地上,是否安全应进一步复核。 |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对清新区迳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 清水建管〔2024〕11号 |
备注:对行政许可对象的抽查结果,应填写“批准文件名称”和“批准文号”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