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清远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市龙塘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市星科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
为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更好地支持清远市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清远市供水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基于供水可靠性,依据《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对建立健全供水可靠性财务遏制机制指导性意见通知如下:
一、财务遏制机制内容
(一)财务遏制机制的定义和目标
财务遏制机制是指通过财务手段来预防和应对供水问题的措施和机制。其主要目标是确保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高供水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供水问题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二)供水可靠性的定义
供水可靠性(WSRI)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为用户不间断地提供符合水质、水压及水量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的能力。指标得分计算主要涉及表端停水项和用户反馈项两部分内容,同时结合二次供水、市政管网、水厂泵站及原水等环节中可能对用户供水可靠性造成影响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和修正,最终得出供水可靠率(WSRI)。
(三)计算方法
详见《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协议》。
(四)供水可靠率评价标准
供水可靠率评价标准如下:
1.WSRI≥95%,在水利部门层面通报表扬。
2.95%> WSRI≥85%,在供水行业层面通报表扬。
3.85%> WSRI≥70%,属正常保障水平。
4.70%> WSRI≥60%,在水利部门层面通报批评。
5.WSRI <60%,上报市政府通报批评。
二、建立健全财务遏制机制
请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根据《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协议》,参照上述供水可靠性定量评价标准,与供水企业建立供水可靠性财务遏制机制。
财务遏制机制可以通过协议、政府或部门文件规定、特许经营补充协议等形式建立,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应尽快建立机制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应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每季度结束后对供水企业的供水可靠性进行评价,最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财务遏制机制保障措施
(一)供水行业主管部门
1.应对财务遏制机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2.应在职责职责范围内督导供水企业推进供水设施建设,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3.应对供水企业反馈的供水服务存在困难,在职责范围内协调推动解决。
(二)供水企业
1.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供水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
2.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供水监管规则及时向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3.如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提交分析和处理书面报告;
4.应以建立财务遏制机制为契机,加大供水管网设施建设和智能化投入,对标国际一流城市,不断提高供水管网运行管理水平,提高城市供水可靠性;
5.应严格执行和公开政府制定的水价和服务政策。向用户提供优质供水服务,并定期向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影响供水服务的存在困难及问题。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