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关于选取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国防通信光缆迁改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1-05

  为加快推进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涉及国防通信光缆迁改实施,现根据工作安排,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拟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单位条件并能胜任国防通信光缆迁改工程招标代理的机构(单位)参加此次比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涉及国防通信光缆迁改工程项目招标代理选取。

  2.项目服务内容: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国防通讯光缆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代理全过程。

  3.招标预算暂定价为1,364,239.31元,最终以财政投资审核部门核定为准。

  二、招标代理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1.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备工程类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以及具有能够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2.自确定中选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三、委托代理事项:

  1.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采购人做好采购代理工作;

  2.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并报采购人书面确认;

  3.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组织报名登记工作,向投标人发售采购文件,发放项目图纸及相关资料;

  4.协助采购人回答供应商询问并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将采购过程相关资料汇编项目汇总文件并交予采购人。

  7.及时与采购人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关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的询问或者之一,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四、选取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平台在选取公告发布后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市场主体的证明打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注:提供的证明打印件对应的日期应在选取公告发布之日当日或以后。其中,“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应提供信用查询报告;政府采购平台证明文件应包含日期)

  3.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在政府采购供应商遴选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注:1、由供应商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 “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③ “案由”选项中响应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3、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选取证明材料

  1.信用

  提供企业在“广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分值证明。

  2.业绩能力

  提供企业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承担类似相关项目采购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业服务能力

  介绍公司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专业招标代理团队人员数量(附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工程技术人员数量(附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附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内部或外部培训次数(需培训证书复印件),公司获得的荣誉等。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文件。

  4.招标代理方案

  编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内容自拟,需梳理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5.收费报价

  报价书格式自定。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含项目采购前期需求调研费等),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为10039.74元(已按要求下浮20%)。

  6.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 号)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原则上按5%增加其报价得分,但不超过报价部分的总分。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 号)规定填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7.其他

  供应商应提交以上纸质资料装订成册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密封资料内同时提供光盘1个(含上述成册文件扫描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7:30

  递交地点:清远市水利局大楼607办公室

  联系人:蓝工,联系电话:0763-3385092

  五、选取方式及公示

  选取工作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在清远市水利局官网及公众号发布招标代理选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满足条件及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在所有响应人中通过业绩、信用、报价、专业服务能力及对项目的理解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完成选取后,选取结果将报送至局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清远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中选公告。

  六、咨询与投诉

  若相关单位对招标代理选取方案或结果存疑,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向主管单位市水利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763-3385150

  投诉电话:0763-3371084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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