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清远市清城区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首期)建设,现根据工作安排,清远市水利局拟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单位条件并能胜任该项目招标代理的机构(单位)参加此次比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首期)。
2.项目服务内容:清远市清城区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首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代理全过程。
3.招标预算暂定价: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费用11138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预算为准)。
二、招标代理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备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以及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自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三、委托代理事项
1.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2.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招标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交予招标人。
四、选取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在政府采购供应商遴选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注:1.由供应商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响应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3.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近半年单位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如有则提供,无则无需提供)。
(二)信用行为证明材料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情况,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0.76.74.108/)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情况记录(网站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代理单位基本情况及专业服务能力介绍公司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专业招标代理团队人员数量(附社保缴费记录)、工程技术人员数量(附社保缴费记录)、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缴纳社保人员)、内部或外部培训次数(需培训证书复印件),公司获得的荣誉等。
(四)业绩
自2021年12月以来承担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代理方案
编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内容自拟,需梳理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六)服务费的收费报价报价书格式自定。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含项目采购前期需求调研费等),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为16万元。
(七)其他
请提交以上资料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3日8:30至2024年12月17日17:30(工作日上班时间)
递交地点:清远市水利局大楼602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63-3369330
五、选取方式及公示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的原则,在清远市水利局官网及公众号公示招标代理选取公告,满足条件及有意向的招标代理单位均可报名,报名结束后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报价、业绩、专业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情况等综合考虑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完成选取后,将在清远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六、咨询与投诉
若相关单位对招标代理选取方案或结果存疑,可拨打咨询电话投诉。
咨询答疑电话:0763-3369330
投诉电话:0763-3371084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