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8〕1889号)有关要求,清城区水利局会同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和平小区、朝南维港新天地、朝南维港天悦、金丰华府、维港尚城、融创清城首府、保利天汇中景花园、保利天汇中辰花园、保利天汇熙园、幸福花园等小区进行了创建节水型小区验收工作,并验收合格。经市水利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资料初步审核,认为上述小区符合节水型小区的认定条件,现将拟认定的清远市2024年节水型小区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节水型小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水利局提出,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63-3364129
地 址: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拟认定清远市2024年节水型小区单位名单(第二批)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拟认定清远市2024年节水型小区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