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截至2024年12月17日,共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5条,相关意见及回复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附件: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反馈意见情况表.docx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