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求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需开展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服务项目,现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此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完成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包括:
(1)绿美碧带建设成效展示。
(2)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展示。
(3)试点水经济试点项目实施宣传。市、区、镇、村各一个试点展示。
(4)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水上联合执法点辐射带动地方开展联合执法的成效。
(5)加强建设“媒体河长”队伍,宣传媒体河长队伍。
(6)重点“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效宣传。
(7)河湖岸线有偿利用的探索、水域岸线的探索。典型案例的展示及经验总结,如飞来峡石梨村。
(8)水上运动项目专题宣传。
(9)制作10分钟的河长制宣传片。
二、技术服务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1.服务机构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以及具有能够完成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的相应专业力量,且其制作、发布成果能够符合新闻媒体、网络内容审查机构审查要求。
2.服务时限自确定中选服务机构之日起,至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全部完成之日止。
(1)中选服务机构于合同签订后,根据清远市河湖长制工作进度要求,开始实施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2)中选服务机构积极在平时做好对清远市水利局2025年河湖长制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相关内容素材的收集。
三、选取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证明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文件)。
2.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市场主体证明。要求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
3.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在政府采购供应商遴选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注:1.由供应商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 “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③ “案由”选项中响应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3.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选取证明材料
1.信用
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关于信用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况。
2.业绩能力
提供企业近三年承担宣传服务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有关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业服务能力
提供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注册资质或证书,参加专业培训次数等证明资料,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对项目的理解
提供企业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理解情况。
5.收费报价
本项目服务费控制价30万元。
6.其他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 号)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在同等分数的基础上,优先选取。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 号)规定填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其他
以上资料电子版请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发至邮箱qyslj_hhk@gdqy.gov.cn,并注明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四、选取方式及公示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的原则,满足条件及有意向的单位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1日-2025年1月15日。
报名结束后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报价、业绩、专业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情况等综合考虑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完成选取后,将在清远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
五、咨询与投诉
若相关单位对本项目选取供应商的规则或结果存疑,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向主管单位清远市水利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763-3362606
投诉电话:0763-3371084
清远市水利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