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水单位:
为严格规范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综合考虑清远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定额及各取水户2025年取水计划等因素,核定了2025年度取水计划,现下发给你们。取水户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并提交计划取水总量增减原因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除水力发电外,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将按相关规定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请各取水户切实加强用水管理,采
取相应节水措施,严格执行取水计划。
附件:市级审批取水户2025年度取水计划表
清远市水利局
2025年1月17日
(联系人:陈娟娟;联系电话:3364129)
附件:
市级审批取水户2025年度取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