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8〕1889号)有关要求,清城区水利局和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了创建节水型企业验收工作,并验收合格。经市水利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资料初步审核,认为该企业符合节水型企业的认定条件,现将拟认定的清远市2025年节水型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节水型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水利局提出,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63-3364129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
邮政编码:511518
清远市水利局
2025年4月16日
拟认定清远市2025年节水型企业名单
(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