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桥头镇红桥水电站:
本机关于2020年8月26日受理你电站提出的红桥水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电站继续在英德市桥头镇红桥村滃江河段采用蓄水方式取地表水,用于2×3500kW机组水力发电用水。多年平均发电取水量21940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1831.68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212立方米每秒),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你电站应强化库区水资源保护,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水电站运行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保障库区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和河道生态用水需求。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2020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06日),《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登记表》编号均为取水(粤清)字〔2020〕第00005号,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其中载明。
四、你电站发电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附件:1.取水许可证.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