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城区石角镇石岩庙电灌站扩容改造工程岸坡影响与补救措施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448发布时间:2024-03-19

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来文《关于申请审批清城区石角镇石岩庙电灌站扩容改造工程岸坡影响与补救措施设计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粤水许决字〔2022〕67号)和《广东省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堤防岸坡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清城区石角镇石岩庙电灌站扩容改造工程的工程区域及上、下游各50米临水侧岸坡坡脚采取抛石等防治与补救措施。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善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保证汛期防汛抢险安全。应及时清除施工遗留的杂物、垃圾,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有设施、设备不得摆放在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防洪抢险,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该工程防治与补救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期完成,相关费用由你中心承担。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和清城区水利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启用,竣工资料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你中心应当定期向省水利厅、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和清城区水利局通报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同意清城区水利局的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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