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秤架四级水电站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6月1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秤架四级水电站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秤架四级水电站在阳山县秤架乡大陂村秤架河采用引水方式取地表水,用于2×2500kW+1250kW=6250kW机组水力发电用水,年最大取水量49069.93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336.7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38.97立方米每秒),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你公司应强化库区水资源保护,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电站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保障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和河道生态用水需求。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取水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四、项目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