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迎咀水库管理所:
我局于2024年11月1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迎咀灌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程序性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迎咀灌区继续在迎咀水库和北江河鸡乸岗排灌站分别采用引水、提水方式取地表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年取水量4151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分别为25.7、22.4万立方米,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你单位迎咀灌区应强化水资源保护,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2024年12月19日至2029年12月18日),《取水许可证》编号为编号C441802S2021-0032。该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自行下载附件1查看取水许可证(附件2)。
附件:1.电子证照专用软件.rar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