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粤府法治办〔2017〕13号)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清府法制办〔2019〕37号),现将《清远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19年度)》和《清远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2019年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清远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19年度)
附件2:清远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2019年度).docx
清远市水利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