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有力震慑水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近日,市水利局曝光2024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关键词】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基本案例】
2024年3月27日,市水利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水利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以下问题:特种作业人员贺某持无法查询的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贺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出示的操作证无法在“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查找)。
2024年4月3日,市水利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该工程施工单位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用惩处。
【处理结果】
经查,贺某所持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于2023年5月12日初次申领,有效期至2029年5月11日,但通过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无法查询,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输入证件号及个人信息也无法查询。由此认定贺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假证。根据《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的有关规定,贺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项目施工单位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第169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施工单位处以扣减信用分值2分、有效期6个月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此案例是市水利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2022年版)》进行检查,当天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后,立即责令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逐一核查。鉴于持假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贺某)已于春节前撤场,施工单位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我局检查,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和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法对该公司从轻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依法加强水利行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仅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关键措施,更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抓手。涉水利工程相关企业单位应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认真开展培训考核。各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无证、假证、过期未复审等问题的排查处置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严惩,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