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规定,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现将市属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万亩堤围,城防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附件: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4月5日
各县(市、区)水利局,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规定,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现将市属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万亩堤围,城防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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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