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1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办公室为市水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协助开展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的工作。

(二)承担全市水旱风灾情和低温冰冻灾情发布工作,具体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

(三)承担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四)参与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门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任务,市“三防办”内设两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信息与保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 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8.25 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348.25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8万元、农林水支出30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1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8.25万元,比 2016 年执行数减少145.87万元,主要2016年的防汛抗旱方面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9.78万元,占 8.5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303.35 万元,占87.1%;住房保障(类)支出 15.12 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 年预算数为29.78万元,比 2016 年执行数增加 4.96万元,增长 29.9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03.35万元,比 2016 年执行数减少 105.93万元,减少23.33%,主要2016年的防汛抗旱方面的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 年预算数为 15.12 万元,比 2016 年执行数增减为 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

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7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四、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5 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16 年比较减少了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于2015年年底开始实行了公车改革,单位汽车保有量减少。  

五、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7年收支总预算348.25万元。

七、 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4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25万元。

八、2017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34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5万元,占56.21%;项目支出152.5万元,占43.7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8.25万元,比 2016 年预算增加23.9万元,增加19.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78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干部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

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

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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