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固定污染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企业对排污证证后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在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排污证证后管理培训,目的是切实帮助清城区企业熟悉并掌握如何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相关工作。
我分局于10月25日、27日继续举办了4期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共培训企业80家,包括食品行业、皮革纺织行业、环境治理行业及金属制品行业。会议由钟淑芬副局长主持。
会议针对排污许可证后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自行监测平台操作和注意事项,执法要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培训,同时梳理每一家与会企业的存在问题并逐一进行通报,企业逐一进行工作进展说明和整改期限承诺。
会议强调企业要积极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生态环保义务,并对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重视,充分认识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性和指导性,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业的环境管理的指导手册,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指南;二是专人负责,排污证证后管理工作需要网上平台申报,企业所有的环境管理工作过程都是要在平台上显示的,工作量大而且具有持续性的,需安排懂电脑操作的专人负责;三是按证执行,严格按照排污证副本要求落实证后管理工作;四是依法排污,在排污证许可的范围内合法排污,杜绝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表示,欢迎企业在遇到环保手续和环保技术问题积极与我分局进行沟通和咨询,可以通过电话,现场以及扫码登录“环保服务中心”二维码多种方式进行。
会后,相关技术人员继续为企业答疑和指导平台操作,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后续,我分局将继续对企业进行分行业、分批次、全覆盖的证后管理培训,把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做到实处,主动服务企业,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