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判联动,共护绿水青山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3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府院联动,同时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2023年1月1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风、带领机关业务科室、清城分局、清新分局相关执法、法治业务骨干,到清新区人民法院(清远市行政诉讼案件专管单位)就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及行政争议化解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就行政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适用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应用,同时结合个别典型案例、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行政相对人对执法的思想认识等开展了讨论和交流。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单位具体职能以及自身的案件特点,从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平台的建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行政审判联动机制的形成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清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也表示“随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社会普遍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近年执法涉诉案件数量的增加给行政执法机关带来了诸多考验。”通过座谈交流,清新区人民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一致认为,今后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联动,共同打造为民服务的行政机关。一是加强双方的交流频率,法院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带动行政机关整体执法水平提升。二是在严格依法行政的程序流程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一定要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严格依法办事。三是力争和谐妥善化解纠纷,积极采取多样化解决纠纷的方式,加大调解力度,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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