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清远市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923张,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124张,进行排污登记15755家。
据9月15日统计,清远市排污许可证整改要求到期未完成整改120家,排污许可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未落实8家。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执行报告117家。数据同步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991家,已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数据持证单位254家,未上传行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数据737家。
各分局应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证载环境管理要求和整改要求,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要求其落实环境信息公开。
表1 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情况统计表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