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以此为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接访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0-24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信访问题化解力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注意事项以及《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现将2024年接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郑伟斌  党组书记、局长

  二、接访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下午:15:00-16:00

  三、接访地点

  清远大厦810会议室。

  四、接访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接访要求

  1.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据实提供其姓名(名称)、住址、电话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将如实记录。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5.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对酗酒、闹事、情绪激动、继访闹访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交谈的,暂不予以接待。

  6.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合理、如实、有序、有效来访。

  联系电话:0763-3367993

  特此公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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