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信访问题化解力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注意事项以及《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现将2024年接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郑伟斌 党组书记、局长
二、接访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下午:15:00-16:00
三、接访地点
清远大厦810会议室。
四、接访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接访要求
1.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据实提供其姓名(名称)、住址、电话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将如实记录。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5.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对酗酒、闹事、情绪激动、继访闹访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交谈的,暂不予以接待。
6.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合理、如实、有序、有效来访。
联系电话:0763-3367993
特此公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