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情况与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14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1、 承担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数据及环境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共享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环境监察、监测等信息。

2、 清远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没有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比照正科职级管理),副主任1名(比照副科职级管理),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关于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总收入合计120.6130万元;支出总计120.6130万元。

、关于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关于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67%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6 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无购车,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2016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关于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说明

清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政府采购如下:办公用品0.5万元、印刷1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2016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支出等。

 

 预算公开表(清远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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