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补充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3-29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市固体废弃物环境风险防控和污染防治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规划;

(二)承担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清洁生产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处置单位和固体废物进口单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及管理工作;

(五)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土壤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研究。

    二、机构设置

    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经费按财政补助类拨付。

第二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清机编办发【2015】29号文《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精神本部门由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更名为: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本部门实际在职人数21名,退休人数1名,预算按编制人数151.6万元/人/年的人员经费拨付。支出预算24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该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该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该项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2016年没有预计购置/报废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资产变动情况为:无变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市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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