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统合〔2020〕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第一批)》,将广东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一批),现将企业名录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第一批).xls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31日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统合〔2020〕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第一批)》,将广东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一批),现将企业名录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第一批).xls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