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亿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高强高导铜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3-24至2023-03-30(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亿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高强高导铜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亿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园旧 X381 线以西、红星二路以北(中心坐标:E113°26′24.431″,N 24°21′35.186″) |
环评机构: |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产品包括高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5000吨/年、精密铜排10000吨/年、高强高导高韧铜线17500吨/年、铜绝缘漆包线2500吨/年,总计生产高强高导铜产品35000吨/年。此外,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进行资源回收利用,生产副产品黄铜棒1000吨/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9527.05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浊循环系统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其中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浊循环系统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过滤”处理;初期雨水沉淀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符合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工业废水预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工序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漆包线涂漆及烘干有机废气、轧制及退火废气、炉渣筛分及研磨废气等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其中熔化工序及天然气燃烧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漆及烘干工序有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酚类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轧制及退火工序有组织排放的油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炉渣筛分及研磨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备用发电机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