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中鑫(广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22

  根据中鑫(广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鑫(广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鑫(广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拓街2号广东鑫美鑫化妆品有限公司3号厂房

环评机构: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3000万个塑料瓶盖、800万个塑料瓶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15%。项目总占地面积3600m2,总建筑面积7200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3000万个塑料瓶盖、800万个塑料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自动真空镀膜生产线、自动喷涂生产线喷涂、固化、流平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漆雾经11套“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有机溶剂桶、废真空泵油及其容器、不合格品、清洗废水、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有机溶剂桶、废真空泵油及其容器、清洗废水、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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