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正晟包装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26

  根据正晟包装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正晟包装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正晟包装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德清大道2号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正晟包装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5%。项目总占地面积4158.99m2,总建筑面积16215.29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软管6000万套、全塑管和铝塑管各1000万套、瓶盖20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三级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到乐排河。洗版废水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自行处理排放。

(2)废气:项目印刷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工序及模具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产生量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屏蔽衰减作用及设备减震降噪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废烫金膜纸芯、废贴标纸芯、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由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菲林胶片、废油墨、废油墨桶、废胶桶、废印刷版、废UV灯管、洗版废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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