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6-13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6-14至2024-06-20(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路东北面,中心地理坐标:E112°59'21.00",N23°42'37.13"

环评机构: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15号;现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路东北面进行异地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1952.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83.38平方米。设健康体检门诊和辅助检查科、公共卫生监测科、职业卫生监测科、疾病控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病防治科等6个职能科室。

清远市清新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建成后单位职能、服务范围、实验室检测项目均不发生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6层27.8m高综合楼1#、1栋6层25.4m高综合楼2#(两栋综合楼之间用连廊连接)、1间设备房、1间门卫室、1间污水处理间、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地下室,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和绿化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

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接入微生物实验室排风系统,微生物实验室排风系统在出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的尾气引至实验楼楼顶排放。理化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酸碱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引至楼顶专用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喷淋+紫外线消毒”装置处理后引至6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使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含硫量低于0.001%),发电机房设置引风装置,将发电机工作时的废气引至地面高3m专用烟囱排放。通过合理规划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使之有利于机动车尾气的扩散,对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建议采用合理布设通道、车位,加强管理等措施来减少塞车,以减少车流尾气排放。项目通过喷洒除臭剂和加强周边绿化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区域废水(包括微生物实验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门诊废水、洗衣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和生物除臭喷淋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和门诊废水经独立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和生物除臭喷淋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以及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和进出项目区域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通过优化布局、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RO滤膜等一般固体废物和办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RO滤膜经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