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8月25日下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风带队前往清城区,对清远市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查阅了清远市先导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应急、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控等有关资料,宣讲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清远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并现场对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检查。要求企业负责人落实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
检查组强调,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应当遵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清远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强化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清仓排查安全隐患,落实落细环境安全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高水平环境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