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期开展2024年“五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周密部署安排。专项检查期间,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报东莞万江“4·4”护理院火灾事故、潮州市饶平县“4·15”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并部署有关工作,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深入开展“五一”期间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强化重点流域、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点位环境预警预判,做好应急设备物资及人员准备。
明确检查重点。印发《2024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建4个专项检查组,并要求各分局参照组建专项检查组,对全市涉危险废物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化工园区、尾矿库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有效管控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精心组织实施。按照《2024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斌及各分管领导轮流带队,深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一线,从环保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风险评估、应急物资配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方面,深入排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隐患。同时,各检查组结合《清远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讲工作,要求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闭环管理。
严格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重大气象信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五一”期间每天24小时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加强重点流域水域、重点水库、重点企业、关键点位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