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赵志雄,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王光华及行政审批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勇出席新闻发布会,清远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赵璞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赵璞: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当前我市生态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志雄先生、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王光华先生、行政审批科科长李勇先生,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市宣教中心负责人赵璞。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南方日报、清远日报、清远广播电视台。
今天共两项议程,一是通报我市生态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进行第一个议程,请赵局通报我市生态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赵志雄: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现在向大家通报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首先,通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工作情况。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8月,全市纳入省固废监管平台登记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4134家,累计产生工业危险废物13.03万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为23家,核准经营规模为69.7475万吨/年;综合利用经营单位12家,核准经营规模50.4万吨/年。
第二方面通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来开展:
(一)落实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清远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清远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和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实施方案,今年1-8月,我局已进行了6批次抽查检查,抽查企(事)业单位83家,其中抽查产废单位62家,达标56家,基本达标6家;抽查经营单位21家,达标21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达标率分别为90.3%和100%。同时,对38家涉自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并要求落实整改。
(二)完善信息管理,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清远市正在逐步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梳理我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企业清单及具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名录,再结合危险废物综合监管情况,依此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督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加强部门联动,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查处了一批在我市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做法:一是及时互通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和信息。2023年以来,我局共计向公安机关推送行政处罚信息100余条,涉嫌违法运输车辆信息400多条。生态环境、公安两部门共同对2023年以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及其他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研判,深挖线索,共同推进打击工作;二是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2023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依法查办了清城区某物资回收公司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清远市某某有限公司偷排含重金属废水等14宗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三是紧盯运输管控,清城、清新等地生态环境与公安两部门协同,通过高速路口设卡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了对外来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件的宣传。二是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深入企业开展宣传,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促进企业自觉依法、依规管理危险废物。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固管人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
下面通报清远市核辐射安全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主要有四大类:1.使用放射源单位,2.使用(销售)射线装置单位,3.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4.电磁辐射利用单位。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印发2024年度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年度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容、任务,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等,2024年1月1日-7月31日,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62张。
2.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来文《关于印发〈广东省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24〕33号)要求,2024年1-7月份,已完成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现场检查,摸清全市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中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现状及排查名单中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时消除放射性和重金属等环境风险隐患、提高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安排,完成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升级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修订工作,我市放射源在线监管系统26套监控终端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出现。
4.组织全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召开通信基站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会议,研究讨论通信基站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如“5G通信基站越来越多出现在居民小区周围,不明真相的居民“闻辐色变”,认为通信基站辐射威胁身心安全,阻碍基站建设”、“个人如何做好辐射防护”等这些关注热点。我局建议进一步加大基站辐射的科普宣传及监管,不定时抽检群众较关注的基站,委托有辐射监测资质机构进行监测,用数据打消群众顾虑,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5.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依托“国家核技术利用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管理,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全市辐射安全总体形势是安全稳定的。
这两方面的情况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赵璞:谢谢赵局。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回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现在有请各位记者提问。
南方日报记者:我市机动车维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请问机动车维修单位会产生哪些危险废物?如何做好危废管理?谢谢。
赵志雄:我市机动车维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是目前存在的情况,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型目前有9种:废机油、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有机溶剂、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及废油漆渣等等。
为确保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管理。以下是一些关键措施和建议:
一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切实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管理。
二是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危险废物的相关信息,如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处置流向及处置数量等。台账资料应与产废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相互佐证,并保存5年以上。
三是要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省固废平台填写并提交当年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完成备案。如实申报危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处置去向等信息,并在省固废平台生成相应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是要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识别标志,并在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规范的识别标志。
五是要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合同:与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合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处理,不得非法倾倒、堆放、倒卖危险废物。
回答完毕。
清远日报记者:企业生产中会产生较多的化学品空桶,请问这些化学品空桶是否可以交给供应商回收利用?谢谢。
王光华: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规定,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若化学品空桶交由供应商可满足上述条款要求,则可依规不按固体废物管理。若不满足,则应按固体废物管理。我的回答完毕。
南方日报记者:随着通讯的发展,基站建设不断增多,特别是5G基站多,请问会带来更大的电磁辐射吗?谢谢。
李勇:由于覆盖需要,5G将会建设更多的基站,但基站多并不意味会带来更大电磁辐射。打个比方:80年代在农村看露天电影时,师傅在前面摆两个大音响,坐在前面一场电影下来耳朵嗡嗡响,坐在后面听不清。现在去影院看电影,一个大厅几十个音箱,每个位置音量都刚好。声音和电池辐射波一样,都是能量波。
从2G网络到4G网络,基站数量不断增加,从电磁辐射监测结果看,4G比之前3G,3G比之前2G,电磁辐射影响并未显著增大,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更符合世界通行标准要求。5G通信基站通过科学、规范选址,必然能够保持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这一状态。
GB8702-2014较国际通行标准更严,能够给我国电磁环境和公众健康提供足够保护。5G通信基站周五电磁辐射水平只要符合GB8702-2014的要求,公众健康和安全必然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回答完毕。
清远日报记者:请问医院里的射线装置对周围的人和环境有危害吗?个人如何做好辐射防护?谢谢。
李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许可,符合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具备专业技术人员,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等,才可以开机投运,保障医生、患者、公众和环境安全。在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的人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个人在医院就医时,不需要特别的防护措施,只要做好以下几点:一要注意识别警示标识,不要到处乱走,避免误入有辐射的区域。二是要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科学使用带辐射的检查设备和治疗设备。三是检查和治疗频次要遵医嘱,过于频繁的检查会增加照射剂量,会有健康风险。
回答完毕。
赵璞: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