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展创建2016年“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清远市绿色社区”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清环〔2016〕302号)、《关于开展2016年“清远市绿色社区”命名的通知》(清环〔2016〕301号)要求,清远市绿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创建2016年“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清远市绿色社区”的单位进行核查。经考评,现决定命名清远市飞霞风景区等8个基地为2016年“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英德市仁兴城市花园等3个社区为2016年“清远市绿色社区”。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在环境教育实践中继续深化绿色创建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建成小康社会、培育绿色公民、弘扬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命名2016年“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清远市绿色社区”的通知.doc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