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环〔2018〕520号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展创建2018年“清远市绿色社区”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清远市绿色社区”命名工作的通知》(清环函〔2018〕583号)要求,清远市绿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创建2018年“清远市绿色社区”的单位进行核查。经考评,现决定命名凤城世家为2018年“清远市绿色社区”。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在环境教育实践中继续深化绿色创建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培育绿色公民、弘扬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