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第29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0-0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8

X2GD202109240312

反映连山县生态局对沥青和搅拌站的项目存在乱审批,两个项目建设在连南县城饮用水资源保护核心区,不顾水源安全和空气污染。

连南瑶族自治县

其他污染

1.建翔公司2020年8月27日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暂未向相关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2.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于2021年4月29日受理远粤公司提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远粤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5月18日进行拟审查公示,5月25日作出批复。

2021年9月25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会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进行现场核查,建翔公司、远粤公司均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3.经核查,暂未发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有违规审批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搅拌站的情况。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8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现场督促建翔公司进行整改,责令建翔公司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进行项目建设,并协调连南瑶族自治县供电部门当场切断生产经营电力供应。目前,建翔公司按照整改要求正在组织货运车辆清运场内砂石原材料,有序实施退场拆除工作,以消除环境影响。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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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X2GD202109240302

广东省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工业园内的“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 长期排放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生活,该企业的工业废水的排放,严重损害当地红茶产业的种植。

英德市

大气,水

经核查,宏利公司压延生产车间废气经冷凝+高压静电+生物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干法车间废气分2个处理工艺,配料间和一涂烘箱废气经DMF回收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他烘箱废气经冷凝+高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查阅该公司2021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的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所测项目均达标。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在B料车间扩建2套(2个大罐+2个小罐)反应釜,2台分散机、2台研磨机。英德市相关部门到宏利公司周边走访附近居民,居民反馈有闻到过臭味。

部分属实

(一)针对宏利公司擅自在B料车间扩建2套反应釜,2台分散机、2台研磨机的环境违法行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于9月2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B料车间扩建生产设备,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1年9月27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宏利公司废气、废水开展监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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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X2GD202109240311

反映下太飞碟矿山(现英德兴泰矿业有限公司)陆某艺、 陆某修,2019年5月以平整地台为由,在英佛公路下太路口四百米处,早坑村桥头旁名为何树迳的三百多亩林地,大量盗采国家资源稀土矿、瓷砂矿,运至源潭等多地进行加工选矿。现在何树迳的三百多亩林地已成为一大片空地,无任何环保措施,雨季天气该区域发生水土流失,污染物质对周边的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对周边农业用水造成了影响。

英德市

其他污染,生态

1.投诉反映的“下太飞碟矿山(现英德兴泰矿业有限公司)陆某艺、陆某修”是两兄弟,陆某艺是英德兴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公司”)和英德中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的持股股东。投诉反映的“英佛公路下太路口四百米处,早坑村桥头旁名为何树迳的三百多亩林地”涉及地块实为中信公司准备建设干混砂浆建设项目地块。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中信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

2.经英德市自然资源局核实,中信公司于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进行土地平整,期间平整土地的土方,经英德市省道292线延长线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指挥部同意,运送到英德四桥用于路基建设。关于“大量盗采国家资源稀土矿、瓷砂矿,运至源潭等多地进行加工选矿”的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3.经英德市林业局核实,中信公司办理了使用林地许可,办证面积共20.6421公顷(约309.6亩)。目前该处已完成土地平整,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4.2021年9月25日现场检查时,中信公司建设项目处于平整土地阶段,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未建设厂房,未安装生产设备。现场可见地块内设有排水沟、沉沙池等水土保持设施,下游河道未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但存在暴雨时期有黄泥水流到公路边的隐患。经核实,该地块附近水体为波罗坑河,英德市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项目用地周边波罗坑河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针对中信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英德市水利局于2021年9月29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中信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于2021年12月20日前补办手续。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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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X2GD202109240256

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番禺路莲子矿9号左侧围墙里面堆积垃圾,散发臭味,蚊蝇较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连州市

土壤

现场核查发现,投诉反映地方是指连州市连州镇番禺路莲子塘9号左侧的一处三角形围蔽空间(面积约3平方米),围蔽空间内地底已硬底化,地面可见少许房屋外墙装修掉落的灰沙、绑带、饮料瓶等生活垃圾以及些许杂草。该处围墙高约3米,所存垃圾为居民建房时遗落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无明显异味,但可见蚊蝇。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6日上午,连州市有关部门已将投诉反映区域内积存的建设垃圾、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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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X2GD202109240246

清远市清城区碧桂园山湖世纪城小区内的湖水长期发臭、发黑。

清城区

9月25日,清城区组织相关部门对人工湖(林湖别墅位置)、水库泄洪渠(禧悦湾路口位置)、荷木坳水库(天玺湾桥头位置)等3处位置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人工湖(林湖别墅位置)、水库泄洪渠(禧悦湾路口位置)等2处位置各有1处排水管口,未发现晴天排水情况,经查阅碧桂园山湖城小区建设规划资料,排水管口为雨水管出口。

经现场核实,碧桂园山湖城小区内各水体无明显臭味、发黑现象,但由于近几个月来降雨偏少、水体流动性差、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等原因,相关水体水质感观稍差。此外,发现水库湖面存在垃圾、杂草以及水库溢洪道下游泄洪渠存在阻水建筑等问题。

9月26日,清城区对上述3处位置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该水库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一)针对水库湖面存在垃圾、杂草的问题,清城区水利局已督促碧桂园山湖城小区物业公司对水面垃圾、杂草进行清除,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巡查,如发现水面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持续加强水面管理工作。目前,碧桂园山湖城小区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对水面垃圾、杂草进行清理,预计9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针对发现水库溢洪道下游泄洪渠(禧悦湾路口位置)存在3处阻水建筑问题,清城区水利局于2021年9月27日向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责令限期对荷木坳水库溢宏道下游泄洪渠进行疏通整改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10月8日前完成阻水建筑物的拆除,确保水体连通流动,恢复泄洪渠防洪功能。目前,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对3处阻水建筑进行开挖,预计10月8日前完成疏通工作。

(三)针对小区排水口的情况,清城区水利局已督促碧桂园山湖城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各水体岸边排水管口的定期巡查,如发现晴天排水或者有污水排出现象,及时整改处理,目前,物业公司正在进行排查。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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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X2GD202109240245

反映四条营业性游船,污染潭岭水库,要求撤除四条营业性游船。

连州市

经走访核查,投诉反映的“四条营业性游船”实为连州市海蓝水路运输有限公司三条游船和一条自用船。具体情况如下:

连州市海蓝水路运输有限公司已也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在潭岭水库从事普通客船运输、船渡运输。该公司拥有三条游船和一条自用船,均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以及《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等证书,自用船为核载9人的太阳能小船。

工作人员对潭岭水库进行巡查,均未发现船只停靠的码头周边和水面上飘有垃圾。经调阅资料,游船工作人员有定期送垃圾站集中处理,并在《船舶垃圾记录簿》上进行登记。

2017年以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不定期对潭岭水库水质开展监测,共计出具监测报告32份,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Ⅱ类标准,未发现水质异常的情况。2021年9月13日,对潭岭水库湖中心和潭岭水库码头两个点位取水样开展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两处点位相关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湖库)Ⅱ类标准。

经核查,未发现连州市海蓝水路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游船存在油污排放入水库的行为,游船垃圾的收集转运也符合相关规定,而且在湖面也未发现存在因船只造成的垃圾。连州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给连州市海蓝水路运输有限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自2019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目前尚在有效期内,且未发现该公司有依法撤销营业性游船的情形和法律依据。

不属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力度,加强对潭岭水库游船防污染工作的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加强船上污染物处置的闭环管理,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有关经营项目既能正常运营又要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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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X2GD202109240238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深沟(变压器往里)养猪场私自排污水,污水排放到鱼塘,后由管道排向河流,导致河流污染严重。

清新区

    1.经现场调查核实,6间养殖场粪污和3个鱼塘的养殖尾水处理情况如下:(1)刘某鸭场、陆某生猪养殖场、陈某生猪养殖场、阮某生猪养殖场、陈某某生猪养殖场暂无发现排放污水和将污水排放到鱼塘的情况;(2)冯某牛蛙养殖场养殖尾水经水塘后排入深沟小山溪;(3)刘某1号鱼塘和2号鱼塘水位高于溢流口时,养殖尾水通过溢流口经管道排放到深沟小山溪。(4)邝某鱼塘现处于弃耕状态,面积约3亩。现场暂无发现鱼塘尾水排放到深沟小山溪。

2.根据2021年9月2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深沟小山溪上游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类水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冯某牛蛙场废水外排口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质,小山溪水质经冯某牛蛙场后水质由I类降为劣V类,水质严重恶化,主要污染源为冯某牛蛙养殖场排放的养殖尾水。根据2021年9月2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刘某1号鱼塘废水外排口水质监测结果超过《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二级标准。刘某2号鱼塘废水外排口水质监测结果超过《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二级标准。深沟小山溪二号支流邝某鱼塘下游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质。

部分属实

    (一)禾云镇人民政府依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牛蛙养殖专项整治的通告》文件精神,于9月20日依法依规对冯某牛蛙养殖场发出《禾云镇养殖业污染整治通知书》,限其15天内自行退养拆除清理养殖设施,逾期未自行退养拆除清理养殖设施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禾云镇人民政府于9月20日依法依规对刘某鸭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15天内进行整改。该鸭场已于9月25日将全部鸭只出栏销售,目前已空栏停养;从9月27日起将现存粪污用机械抽至山林进行消纳,27日当天约消纳处理三分之一,预计9月30日处理完毕。

    (三)禾云镇人民政府于9月20日要求刘某5日内购买微生物制剂投放到1号和2号鱼塘中净化水质。塘主9月24日按要求投放微生物制剂对鱼塘水逐步净化水质,于9月27日每个鱼塘各设置2台增氧机进行增氧作业。

    (四)禾云镇人民政府于9月26日邀请海大集团技术人员现场制定邝某鱼塘水质处理方案,主要为:增加2台增氧机增加溶氧,抛洒生石灰调节pH值,多次投放氧化剂和微生物制剂进行底泥深度氧化、调节有机物和改善水质,整个过程约需要12天。塘主于9月27日增设2台增氧机和投放微生物制剂改善水质;于9月28日抛洒生石灰进入鱼塘改善水质。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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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X2GD202109240233

宝丰制砂厂非法盗取清远英德市大站镇大蓝村里的山坑砂石制砂,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制砂厂排放的粉尘、油污严重污染周边农田作物,噪音扰民。

英德市

生态

1.现场核查时,英德市大站镇宝峰沙石加工厂提供砂石供货来源证明,该加工厂2021年8月投产以来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英德市连江口镇的一个英德市宏烨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连樟人家)油茶深加工厂土方工程项目,工作组现场未发现英德市大站镇宝峰沙石加工厂开采开挖大蓝村山坑石情况,2021年以来英德市有关部门也没有收到关于“盗取大蓝村山坑石制砂现象”的信访投诉案件。

2.现场核查发现,英德市大站镇宝峰沙石加工厂占地面积约16.65亩,厂区外围多为荒地,厂内设有简易排水沟、沉沙池和四周建有围墙等水土保持设施,未发现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该加工厂加工生产经营过程,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生产设备使用的机油已回收放置在加工厂的仓库,仓库中存放废机油5桶(每桶约200升),现场未发现机油外漏致油污废水外流现象。加工厂围墙外80米范围内,种植有40多棵黄皮果树(三年龄)、约6亩水稻、十几棵香蕉及约0.1亩甘蔗,现场查看相关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明显的粉尘覆盖及油污污染现象。厂区有一小部分与农业地接壤,未做好隔离措施,存在下雨天砂石随雨水流入农业地的隐患。

虽然加工厂原材料堆场已经设置围挡,但存在原材料等物料露天堆放、物料堆放高于围挡的情况,且该加工厂物料运输时需通过居民区,在未做好有关降尘、抑尘措施的情况下,产生的粉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经向现场负责人了解,加工厂作业时段为每天上午7点30分至晚上10点,物料装卸和破碎工序有可能会造成偶发性噪音分贝值较高的情况,有可能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影响。

部分属实

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要求英德市大站镇宝峰沙石加工厂开展一下整改工作:1.做好物料堆放工作,增建隔离设施,避免厂区堆放的砂石等物料随雨水外溢;2.做好抑尘、降尘措施,增加道路清洗的频次以及加强运输车辆出厂时的清洗抑尘;3.开工作业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喷淋系统,切实做好厂区内防尘抑尘工作;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减噪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2021年9月25日现场检查当天,英德市大站镇宝峰沙石加工厂因供电部门限电未开工作业,未能对该加工厂厂界噪音开展监测,待加工厂复工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将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加工厂粉尘、噪声等进行检测。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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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X2GD202109240219

佛冈县县城每条大路都有喷着黑烟、噪声超过120分贝的、改装超载严重的手扶拖拉机行驶。

佛冈县

大气

  2021年9月26日下午和2021年9月27日中午,由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综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分别在振兴路教师村路口、解放路龙溪桥头、环城东路和龙凤大道交界处等县城主要道路设点核查,其中在振兴路教师村路口并未发现有拖拉机行驶,在解放路龙溪桥头共检查2台拖拉机,环城东路和龙凤大道交界处检查1台拖拉机。同时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巡查,并没有发现有拖拉机行驶现象。

  据现场目测观察,拖拉机发动时有一股黑烟排出。从检查现场来看,正常行驶的拖拉机暂未见明显黑烟。

  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现场对3台拖拉机进行现场检测噪音,根据现场数据分析,拖拉机噪音分别为76分贝、80分贝、79.4分贝,均不超过120分贝。

  现场检查3台拖拉机,其中1台拖拉机私自在后车毂增加一个轮胎进行非法改装且空车运行,其它两台符合并没有非法改装和超载。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对非法改装拖拉机车辆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恢复原状。

部分属实

    (一)加强牌证登记源头管理。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对不符合环保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开展对超标排放的拖拉机进行动员报废更新工作。佛冈县城综局在县城出入口等主要路段对运输水泥、沙石和建筑废料的拖拉机进行管控。佛冈县林业局对从事山场、板厂运输业务的过境的拖拉机企业加强管理,严禁聘用非法改装、超载滥载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拖拉机。

    (二)加强联合执法,开展联合惩戒行动。结合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风险行动和第四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佛冈县公安局对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进行严格执法,严查非法改装、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载滥载、酒后驾驶等行为。佛冈县农业、城综、公安、住建、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惩戒行动。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预计到2021年10月底,拖拉机管理会更有成效更安全规范。

    (三)加强宣传报道。利用融媒体、报刊和乡村大喇叭进行宣传,对联合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确保广大拖拉机司机和用户熟悉政策,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农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督促广大拖拉机司机遵纪守法,做到拖拉机“不安全、不出门”。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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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D2GD202109240062

清远市英德林场将林场租给英德市老兵矿业公司,准备开采花岗岩矿,担心会砍伐大片山林和造成水土流失。

英德市

生态

经核查,2017年8月4日,广东省英德市老兵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挂牌出让获得连江口镇万公桥建筑用花岗岩矿的矿山采矿权,并取得《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广东省英德市老兵矿业有限公司连江口镇万公桥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广东省英德市连江口镇万公桥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采矿许可证》等手续。

2019年4月28日,广东省英德市老兵矿业有限公司与英德林场签订租用林地协议书,面积约254.3亩,租用的林地仅限于石料开发。由于广东省英德市老兵矿业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连江口镇万公桥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尚未取得申办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申报矿山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连江口镇万公桥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尚未开始动工建设,有关设施设备未进场,暂未发现山林被砍伐和水土流失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和安全评估,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采经营,切实做到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二是加强对巡查检查,严查乱砍乱伐、无证砍伐山林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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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X2GD202109240187

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汤塘村委塘冚丰联附近近千亩的山遭到中意地产破坏,用旅游用地建设房地产,丰联村的饮用和灌溉水源都是靠山上的树木来调节的,现在近1000亩的山头被破坏,山体大面积裸露,每逢吹大风,扬尘就到处飞,遇到下雨天,山上的泥土就滑落到农地、道路等等,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极大的影响。

佛冈县

生态

中意置业公司时代黄花湖花园项目已办理《国有土地证》,建设程序合法合规,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时代黄花湖花园项目存在超范围开发的现象。

2021年 9月27日,佛冈县组织各职能部门再次到现场核查,经向丰联村村民咨询了解,山上的储水设施的水位略有下降,但暂不影响村民取水饮用和灌溉。同时,储水设施完好、无损坏,并未发现水源受到污染。水位下降受到季节、天气、植被等多种因素影响,树木减少只是造成水位下降的因素之一。

现场核查时,时代黄花湖花园工程项目处于中止施工期间,因项目建设,山体出现裸露,现场有扬尘但并非施工原因造成,主要是由于过往的工地工作、运输材料车辆而引起扬尘。

佛冈县汤塘镇对中意置业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中意置业有限公司已清理1.8亩农田上的淤泥,修截水沟、沉沙池、覆盖绿网等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佛冈县再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到现场,督促中意置业有限公司调度洒水车,消除运输车辆造成的粉尘影响;对受轻微污染的农田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农田原貌;尽快修复时代地产开发土地周边3处破损排水坑护坡,并新建1处应急排水坑护坡;在征得村民同意情况下,完成护坡下方沉淀过滤池建设,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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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X2GD202109240166

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村村委旁边的非法塑料加工厂严重污染环境,异味扰民。
2、高咀村张某平、徐某辉、徐某强三家非法塑料厂堆放大量的废品塑料进行加工,污水流入农田,严重影响农民耕作生产。

清城区

大气,水

1.2021年9月26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石角镇政府到南村村委会现场核实、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南村村委会周边有非法塑料加工厂,未发现、未收到村民反映有严重污染环境、异味扰民的情况。

经核实,石角镇南村村委会旁的空置场所,原来曾是一家从事废旧塑胶手工分选的货场。2018年8月,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工作要求,结合清城区“散乱污”场所整治行动,该货场已被依法取缔清理。

2.经核实,原有的“高咀村张某平、徐某辉、徐某强三家非法塑料厂”已于2018年8月被依法取缔清理,其后至今,未发现该货场有恢复生产经营的情况。

经查,2021年9月26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石角镇政府到上述三家被取缔清理货场旧址进行现场核查,三家场内均没有堆放具备恢复生产能力的机械设备和货物,为空置货场,未发现有废气产生或污水外排入农田的情况。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对上述三家被取缔清理货场旧址周边农田的农田种植作物进行勘查,未发现种植作物生长异常情况。经调查走访,高咀村附近村民均表示没有影响耕作生产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巡查和整治,严防“散乱污”场所的死灰复燃。二是加强宣传舆论监督。畅通24小时举报热线,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治理模式作用,发动群众力量对“散乱污”场所进行监督举报,构建对“散乱污”场所的群防群治监管机制。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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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D2GD202109240025

之前向督察组反映过砾石坑矿山开发造成水土流失,掩盖农田,把黄洞水库被私人鸭子污染水源的问题;现在进行整改,把鸭子赶走,水库虽然放水,但是还是受到污染,导致无法灌溉;砾石坑矿山开发的进程已经停止,但是声明27号会开始开工。

英德市

1.经核实,黄洞水库输水涵管底高程为101.07米(85高程系,下同),目前该水库水位约为104.8米,相应库容约为189万立方米,输水涵管能正常放水,水库现状水量充足,能满足灌溉水量需求。经评定,黄洞水库属于病险水库,拟于2021年底开展除险加固工作。为顺利开展除险加固工作,当前,英德市在统筹水库下游农田灌溉用水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提前放水降低水位运行。2021年9月11日、9月26日,英德市各职能部门到黄洞水库开展现场检查,黄洞水库均未见有养殖鸭只和鸭舍。现场检查时,英德市环境监测站同步对黄洞水库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水田作物”类别标准。经英德市农业农村局现场核查及走访,黄洞水库下游农田灌溉水无明显受污染现象,水稻和其他农作物长势正常,未发现“无法灌溉”现象。

2.经核实,投诉反映的是炜安泰公司矿山。2021年6月8日,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印发《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对持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英德市持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查,发现炜安泰公司矿山存在治理复绿不达标及扬尘隐患治理措施不足的问题;2021年7月13日,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对该矿山下达《关于责令英德市炜安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停产整治的通知》,该矿山当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开展治理复绿和防尘降尘工作,待其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对炜安泰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整改,在未完成治理复绿和防尘降尘整改工作前,禁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二是加强巡查排查,加强对黄洞水库的日常巡查,规范利用水库;督促坜石坑相关采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和治理复绿等相关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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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X2GD202109240078

反映连州市新圳工业园区污染问题:
1.新圳工业园不定时出现焚烧塑料垃圾产生的浓烈黑烟,臭气;
2.工厂趁下雨天排放大量废水,致使下游"牛奶水”横流;3.粉尘问题,工厂虽然做了些防尘措施,但效果不明显,附近仍受扬尘困扰;
4.噪音问题,厂房1公里以外仍能感受到雷鸣般的噪声;5.连州市连诚石粉厂违法用地,恶意毁林毁地,非法堆填矿尾废渣。

连州市

大气,土壤,噪音,水

2021年9月25日,连州市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新圳工业园内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焚烧塑料垃圾的场地及痕迹。

新圳工业园6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天泰矿业有限公司尚未建成),部分堆场未完善雨污分流措施,下雨时雨水冲刷将料堆中微小的矿砂粉冲出,初期雨水较浑浊,排入排洪渠,暂未发现新圳工业园内企业偷排废水的情况。

现场核查时,6家已投产企业中5家企业露天堆场已完善覆盖、围挡、喷淋措施,1家企业为密闭堆场。园区内已投产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因此未开展粉尘、噪声监测。

2021年6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对龙坪镇新圳工业园区域企业开展检查,部分企业未落实防扬尘措施,已分别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连诚矿产公司曾因非法占用土地被责令整改,2018年4月13日,违法地块的硬底化水泥地面已被清除,占用土壤已复耕完成。

部分属实

继续加强对新圳工业园区内监管和指导,企业复产后加强检查监测,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等相关行为进行处理。连州市委、市政府围绕将龙坪镇打造“工业强镇”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新圳工业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扩园改造、园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两矿非金属产业转型升级。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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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X2GD202109240075

反映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龙怀高速英德段工程设计重大失误,侵入了九龙镇安兴奶牛场的法定防疫距离,对举报人造成了重大侵权,埋下了华南地区动物疫病爆发的重大隐患。并且高速公路与奶牛场的距离,产生的噪声、扬尘、尾气等有害环境因素,对奶牛场奶牛的受孕率、产奶力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英德市

其他污染

1.安兴奶牛场位于龙怀高速建设桩号K268+500的一侧。奶牛场以龙怀高速连英段与其奶牛场的距离过近,两者间的距离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饲养场须与主要交通干线保持500米以上距离的要求,使其无法达到防疫要求为由,于2019年12月31日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08亿元。2020年12月9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该奶牛场业主的诉讼请求。该奶牛场业主不服判决,于2021年1月13日,以环境侵权为由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审理阶段。

2.经核查,龙怀高速英德段于2015年9月23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营,而该奶牛场2020年5月开始停产,在此期间,英德市从未收到关于“龙怀高速对该奶牛场有影响”有关诉求。2020年5月,英德市畜牧水产局组织专家对该奶牛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进行了风险评估,评估得分81分(注:合格分为80分),在做好生物安全隔离如人工屏障并加强疫病防控的情况下,该奶牛场仍可生产经营。现阶段奶牛场处于空栏状态,难以界定高速通行产生的噪声、扬尘、尾气等因素对奶牛场奶牛的受孕率、产奶力等造成影响。

2021年9月26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英德市畜牧水产局、九龙镇政府以及第三方检测公司到安兴奶牛场对现场的噪声指数、空气指数进行实地监测,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一是对“奶牛场与龙怀高速英德段动物防疫距离达不到规定”的问题,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由九龙镇政府做好奶牛场投资者的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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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X2GD202109240070

反映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北江制药厂(蓝宝制药厂)一到晚上就有刺鼻的味道发出,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生活环境。

清城区

大气

两家制药厂异味扰民问题属于“楼企”邻避问题,新北江制药厂、蓝宝制药厂建厂之初,周边均为荒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两家制药厂附近陆续建设了朝南维港半岛、龙汇领峰、金海湾豪庭、海伦湾等小区楼盘,其中,金海湾豪庭、海伦湾和制药厂之间仅一墙之隔,且各小区楼层远高于两家制药厂的废气排放口,处于制药厂排放废气的扩散路径,到了晚上,特别是遇到静风或其他不利于扩散的天气条件时,气味对周边居民影响更为明显。

经核实,新北江制药厂、蓝宝制药厂发酵车间、提炼车间、废水处理站废气均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其中,新北江制药厂目前主要的大气治理设施为:发酵车间废气通过冷凝+碱液喷淋+催化氧化处理,提炼车间废气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酸碱吸附+氧化处理;蓝宝制药厂目前主要的大气治理设施为:发酵车间废气通过旋风分离器+文丘里喷淋装置+二级喷淋+臭氧发生器+UV光解处理,提炼车间废气通过臭氧发生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塔处理。

2021年9月25日、9月26日晚,清城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北江制药厂、蓝宝制药厂生产排放的废气以及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9月26日晚新北江制药厂提炼车间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异常外,其他检测数据均达标。

基本属实

一是由清城区对新北江制药厂提炼车间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异常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为彻底解决“楼企”邻避问题,新北江制药厂、蓝宝制药厂计划搬迁到清城区石角镇。其中新北江制药厂石角新厂一期已基本完成建设,蓝宝制药厂石角厂区已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并计划于2021年底完成封顶和设备安装。目前,两家制药厂正在开展GMP认证迎检工作,待通过GMP认证后,将逐步开展搬迁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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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X2GD202109240052

2015年开始,位于肇庆市广宁县联星村委的长坤矿业投入使用后对村民造成影响。1.长坤矿业长期破坏山林、植被开采瓷泥、沙石,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2.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3.填埋农田、破坏耕地,无法恢复耕种;4.超速超载运输时导致的噪音、粉尘污染!5.道路严重损坏,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

清新区

生态

1.经核实,长坤矿业矿区范围在肇庆市广宁县管辖范围之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长坤矿业在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范围内有开采瓷泥、沙石行为。黄岐斗村白芒至联星村道与G355线国道路口附近有约9亩的农田及1个约1亩的鱼塘,其中约8亩农田种有蔬菜及水稻,约0.3亩农田为闲置地;沿白芒至联星村道至长坤矿业办公点皆为山地,未有农田。根据以上核查情况,未发现长坤矿业附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范围内农田被填埋、耕地被破坏导致无法恢复耕种的情况。

2.2021年9月18日、9月19日、9月25日现场检查时,长坤矿业现场未见运输车辆作业,黄岐斗村内未见明显扬尘。由于长坤矿业的运输车辆未开展运输作业,未能满足采样检测有关技术要求,故未开展黄岐斗村声环境质量、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经走访黄岐斗村村民,长坤矿业的部分运输车辆经白芒至联星村道时,运输车辆存在撒漏、超速等情况,生活中会受到噪声及扬尘的影响。

3.经核实,长坤矿业重型运输车辆长期在白芒至联星村道借道出入,造成该村道严重损坏,按照《公路法》等有关规定,龙颈镇政府在2020年3月发出《关于要求对损坏的村道进行修复的通知》文件,限期要求长坤矿业对该村道进行修复。随后长坤矿业自行于2020年6月完成该村道及靠近山体侧排水设施、排水渠的重新铺设。现场检查时,发现白芒至联星村道部分路面面板存在轻微开裂情况,但未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部分属实

一是对白芒村旧村坑公路亭至广宁县联星村石桥公路村道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保障黄岐斗村村道行车安全。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限宽2.35米设施的设置,待村道交通状况满足条件后,根据实际情况撤销限制。

二是于2021年11月30日前在G355线与黄岐斗村道交汇处设立1处视频监控枪,连接村委会监控系统,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限、防尘措施、深夜运输等行车行为进行监控,规范运输车辆行车情况,同时通过监控录像监督长坤矿业洒水车洒水及道路清扫执行情况。

三是于2021年12月前在G355线白芒村委会附近安装一套非现场执法设备,投入使用后可有效减少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频次。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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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D2GD202109240013

村后存在一间轮胎厂,经常在晚上偷排污水,有时黑色污水排到农田,导致植物死亡。已向当地政府反映,都没有处理结果。

清城区

1.2021年9月23日、26日,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联合源潭镇政府对晋勇公司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晋勇公司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排放黑色污水的情况。此外,自2019年以来,源潭镇政府多次对晋勇公司及其周边水体进行现场检查,已确认晋勇公司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冷却废水进行了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情况,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排放口水质无明显发黑发臭情况,近三年废水排放口检测报告未出现指标超标情况。

9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晋勇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2021年9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源潭镇政府对新丰村村民进行走访,未发现农田灌溉渠有明显污染情况,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灌溉渠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田作物标准。

9月24日,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源潭镇政府对新丰村农田开展现场勘察,发现该村农田大部分水稻已出穗,部分农田土壤呈黑色、有少量油膜。经初步核实,新田社区新丰村共有村民39户,受影响的农田共64.68亩。清城区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民认为受废水废油影响及未受影响的农田采集土壤进行比对检测,目前检测报告暂未出具。

3.自2019年以来,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转来晋勇公司“偷排废水”的投诉案件16宗,源潭镇政府作为承办单位,已对上述案件及时开展现场核查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进行答复。但由于村民反映有黑色污水排放的水渠位置较偏僻,且该水渠周边及北部有数家企业和畜禽养殖场,这些企业和养殖场处理后的废水均有可能排入该水渠,水体来源比较复杂,导致溯源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暂未找到确切污染源头。2021年9月24日,源潭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新丰村民进行走访,了解村民农作物种植和峡山工业区企业排污情况,为后续问题整改和溯源追查提供支撑。

部分属实

清城区已委托第三方对晋勇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灌溉渠里的水进行采样检测,其中晋勇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灌溉渠里的水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田作物标准。清城区已委托第三方对村民认为受废水废油影响及未受影响的农田采集土壤进行比对检测,检测数据正在分析中。源潭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新丰村民进行走访,了解村民农作物种植和峡山工业区企业排污情况,为后续问题整改和溯源追查提供支撑。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和溯源力度,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网格巡查,结合“双随机”、专项检查等多手段强化监督,确保企业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才能外排。结合村民反映线索及巡查检查情况,继续推进溯源追查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排污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继续开展农田受损调查。根据农作物生长状况、收成情况及土壤对比检测结果,对农田受损程度进行科学分析和定性,解决村民对农田耕种顾虑。进一步加强周边农田管护和田间管理,提高粮食产量,指导村民科学合理开发使用土地。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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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X2GD202109240035

反映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青山村附近的顺丰混凝土公司每天因有大量车辆进出造成扬尘滚滚,但未设置降尘措施,对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影响;该公司开设洗沙场,与其实际登记的工商经营范围不符。

清城区

大气

1.现场核查时,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清远市粤顺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除尘设施均正在运行,厂区及周边路面未见扬尘情况。

经核查,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现有重型特殊结构货车35辆,同时从第三方公司租用25台运输车辆用于承担混凝土运输业务,车辆合共60辆,清远市粤顺建材有限公司无运输车辆,原材料和成品均由客户自行安排车辆运输。现场核查发现,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停车场未完全围蔽、厂区保洁不足且积尘、门口周边有散落原材料、部分车辆车身不整洁、喷淋效果不足等问题。

检查组现场对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周边的青山村委会竹仔坑村、大江面村村民进行走访,有部分村民反映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车辆进出存在扬尘情况,对村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经核查,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未发现该公司开设洗沙场或存在超出核准经营范围违法经营的情况。

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中开设有“洗沙场”的实为清远市粤顺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的项目,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关于<清远市粤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手续,暂未发现其存在超范围违法经营的情况。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5日,清远市住建局根据核查情况对向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发出《混凝土企业扬尘专项整改通知单》,责令该企业立即对停车场未完全围蔽、厂区保洁不足且积尘、门口周边有散落原材料、部分车辆车身不整洁、喷淋效果不足等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9月26日下午,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完成有关整改。

检查组复查时再次督促清远市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要做好厂区日常清扫保洁和保湿洒水工作,并建立车辆和厂区保湿保洁工作台账,确保按要求做好企业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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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X2GD202109240045

1、清远市阳山县海逸华庭北门居民楼的底层商铺酒吧,每天从晚上9点多到凌晨两点,音乐声、顾客喧哗等噪音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
2、离海逸华庭北门直线距离不到50米的江边公园,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22点(中午12点至14点)有市民开大功率音响跳广场舞、唱歌等,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阳山县

噪音

投诉反映的酒吧营业时间一般为晚上21点至凌晨2点,安装了低音炮设备,低频噪音沿着墙体向上传播,对海逸华庭楼上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

江滨公园运动广场平常有4队广场舞队在跳广场舞,时间一般为早上6点至10点、晚上18:00至22:00,对海逸华庭及附近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十一酒吧、贰拾壹点酒吧的噪声进行监测,检测数据已出,阳山县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9月25日晚,阳城镇政府对跳广场舞、唱歌的市民进行劝导教育,要求市民注意控制音量及活动的时间,在休闲锻炼的同时避免噪音扰民。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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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X2GD202109240009

反映连州市大路边镇俊鸣硅灰石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82L09125339B,地址:连州市大路边镇油田凉亭十八间村侧边,存在以下问题:该厂破坏林地几十亩;该厂造成村环境污染影响较大,产生噪音、粉尘污染,对水源造成影响;该厂日常生产出货造成路上交通拥堵,路段交通事故较多。

连州市

生态

1.经核查,俊鸣加工厂占地总面积约13亩,地类为村庄用地,所使用的土地范围为非林地。

2.2021年9月26日,连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现场核查时,该加工厂原料矿石堆场已采用防尘网覆盖,作业区域已有喷淋措施,但无围挡措施;成品堆场已有围挡墙并配套有喷淋设施,但未采用防尘网覆盖,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开展粉尘、噪声监测,该加工厂负责人称因市场原因从2021年9月6日起停产至今。9月26日上午,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连州市大路边镇俊鸣硅灰石加工厂附近约100米的十八间村水井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案件交办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于2021年5月对俊鸣加工厂开展检查,并于5月19日作出责令改正决定,要求企业更换堆场破损的原料堆场防尘网、完善生产过程粉尘收集、对进出车辆冲洗以减少扬尘等。6月和8月期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对俊鸣加工厂开展3次检查,企业虽已逐步完善堆场防尘网更换维护、完善喷淋等措施,但仍存在覆盖不全面、主要产尘点吸尘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3.经核查,俊鸣加工厂位于G107国道2172公里+S00米路段(大路边镇油田凉亭十八间村侧边),在日常中,该企业确有运输车辆在装货时需停放在工厂门口排队等候,导致来往车辆车速缓慢,从而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经翻查记录,2010年至今该路段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0宗,造成0人死亡,0人受伤。

部分属实

针对粉尘污染问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俊鸣加工厂完善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料堆覆盖不全面问题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防尘网出现破损时及时更换。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加强对粉尘、噪音的监测,依法依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造成交通拥堵问题,2021年9月26日,连州市公安局现场核查时,由于企业已停产,现场未有运输车辆出入,暂未发现交通拥堵情况。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将再次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规范企业运输秩序。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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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X2GD202109240005

举报佛冈县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没有任何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并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毁坏。

佛冈县

生态

1.投诉反映的“佛冈县矿业有限公司”,经核查,实为佛冈县恒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矿业”)。恒基矿业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位于佛冈县石角镇诚迳村委。经核实,恒基矿业于2013年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许可其在载明的勘察范围内开展槽探、钻探、坑探等地质工作,以查明矿区的地层、构造、岩浆岩及铜多金属矿脉规模、形状、产量、矿石质量、品味变化情况、资源储量等。恒基矿业在佛冈县仅有一个勘察项目,为广东省佛冈县水头镇桂阳铜多金属矿详查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始勘探,探矿区范围内共有三处洞探点,其中位于佛冈县水头镇王田村的一个洞探点于2020年8月封闭探矿洞口,停止探矿;位于佛冈县石角镇诚迳村委亚婆寨的两个洞探点于2020年10月因企业资金紧缺,从而停止探矿。经查阅佛冈县自然资源局的巡查记录和案件资料,恒基矿业持证探矿期间按照《广东省佛冈县水头镇桂阳铜多金属矿详查实施方案》进行探矿、闭矿,未发现以探代采现象。2021年9月27日,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石角镇政府对恒基矿业矿区进行实地核查和走访,并利用无人机对矿区进行巡查,对比2020年8月、10月停止探矿后的矿区情况,未发现新开采痕迹,山体完整,无坍塌现象。

2.经核实,恒基矿业封闭探矿洞口后,对洞口周围进行了简单的复绿,但复绿效果欠佳,大部分树苗干枯死亡。恒基矿业广东省佛冈县水头镇桂阳铜多金属矿详查项目探矿洞口均位于半山坡,亚婆寨洞口200米处有一条山溪,2021年9月29日,已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针对恒基矿业探矿洞口复绿不达标的问题,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28日对该公司送达《关于督促开展复绿工作的通知》,于9月29日上午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广东省佛冈县水头镇桂阳铜多金属矿详查实施方案》,对裸露的山体进行复绿,保证复绿质量。2021年9月29日下午,恒基矿业立即开展种树复绿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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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X2GD202109240021

反映连州市俊华硅灰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25625738207,地址:连州市大路边镇黄太村委会黄家堆村老塘旁,存在以下问题:该厂破坏林地几十亩;该厂造成村环境污染影响较大,产生噪音、粉尘污染,对水源造成影响;该厂日常生产出货造成路上交通拥堵,路段交通事故较多。该厂2010年注册至今经营己超十年,各方面违规,却打着老兵创业基地名号规避隐匿其违法事项。

连州市

生态

1.经核实,俊华公司占地面积14.75亩,用地范围为非林地。根据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面积1118㎡(1.68亩),其中耕地345㎡,设施农用地773㎡。

2.2021年9月26日,连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公司从2021年7月中旬起停产至今。其半成品堆场已落实覆盖、围挡、喷淋措施;原料矿石堆场已采用防尘网覆盖;车间内破碎工序已安装隔音板,输送带已密闭。公司正常生产时,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作外排。现场检查时,未见该公司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由于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法对企业噪声、粉尘开展监测。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距离俊华公司直线距离约1公里的黄坪村饮用水源取样,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的21项指标均指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经核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2021年先后检查俊华公司5次。其中2021年5月19日,对俊华公司发出责令改正文书,责令俊华公司对防尘网覆盖不全面、堆场未设置导流渠、输送带未全密闭、地面积尘等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6月和8月对俊华公司检查时,该公司已完善防尘网、输送带已密闭,检查时场内地面没有明显积尘;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3.俊华公司位于连州市大路边镇107国道2170公里+00米(原346省道7公里+500米)路段旁,该厂区内设有大空坪供运输车辆停放等候,暂时未发现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经统计,2010年至今,该路段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宗,造成0人死亡2人受伤,以上2宗交通事故均与俊华公司无关。

4.经翻阅相关记录和实地核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并无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记录;自2010年1月至今,属地派出所没有接到过反映该公司破坏林地、造成村环境污染、噪音、粉尘污染、对水源造成影响、出货造成路上交通拥堵的警情及报警记录;经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345㎡,设施农用地773㎡。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参战退役人员,连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为该企业办理过有关“老兵创业基地”的任何手续,俊华公司不属于连州市合法申办“老兵创业基地”。

部分属实

针对粉尘污染问题,2021年9月26日现场检查时,俊华公司已对案件交办前要求整改的防尘网覆盖不全面、堆场未设置导流渠、输送带未全密闭、地面积尘等问题整改完成。

针对非法占用土地,连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将根据情况联合属地政府对俊华公司违法用地案件进行查处,责令企业限期复耕。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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