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附件《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清府办〔2015〕64号)》.pdf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