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将于11月举办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08

  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计划于2021年11月25-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该展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在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欢迎我市有关企业报名参展。

  (一)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5—28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其中25—26日为专业观众日,27—28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主、承办单位:

  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目标定位

  立足国家发展战略,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前提,推动中国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促进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搭建新时代中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最新成果的展示平台,加工贸易政策和重要信息的发布平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省际协作及国际产能合作的交流平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市场交易平台,着力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贸易展、商机展、技术展。

  (四)展区规划

  按照主题展+六个专业展模式进行设置,展览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主要分为两个板块:

  1、主题展,包括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粤港澳大湾区工业设计展、RCEP国家专题展。

  2、专业展,包括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

  (五)展位安排

  按照先到先得、优秀企业优先的原则安排。对大型特装的企业可考虑分配4个展位,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只安排1-2个展位。组委会秘书处保留对展位的最终安排调整权。

  (六)配套活动安排

  每年中国加博会均举办开馆仪式、主旨大会等配套活动,发挥加工贸易信息发布平台、合作交流平台作用。

  有意向参加本届中国加博会的企业可与清远市商务局外资管理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咨询,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3-3367311,相关参展要求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清远市商务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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