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车盛惠”汽车消费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20〕39号)、《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工信〔2020〕84号)、《关于印发清远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商务〔2020〕27号)精神,清远市于2020年5月1日-5月31日开展“清车盛惠”汽车消费促进月活动。经商务、财政、环保、发改、公安联合审核,共计2263份申请符合购车补助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应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实名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张恬甜、吴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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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