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访问量:448发布时间:2021-06-01

  为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和《清远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本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该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该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2、改革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图。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一、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清远市司法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连江路66号司法局办公楼409室电话:0763-3379717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538室

  电话:0763-3933796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清新区人民政府1号楼802室

  电话:0763-5826804、5826805佛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09室

  电话:0763-4282416英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档案楼四楼市司法局423室

  电话:0763-2273122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阳山县行政中心四路阳山县司法局三楼

  电话:0763-7896233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连州市番禺路238号连州市司法局二楼

  电话:0763-6616620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614室电话:0763-866000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双龙南路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电话:0763-8732016

  

  二、改革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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