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供销合作社反映。
附件1:清远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pdf
附件2:清远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起草说明.pdf
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