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清远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2-14

清远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清远市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现就开展2021年度清远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清远市、经批准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报送时间

    请各拍卖企业于3月1日前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报送。

    四、在线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件1、附件2。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版扫描件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2021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1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1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送清远市商务局(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楼7013室)

    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对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果在清远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核查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2:2021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doc

    附件3:广东省清远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doc


  清远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4日

    (联系人:陈燕华,电话:3365411,邮箱:qyswjm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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