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第133届广交会清远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本届广交会所有展位仅本届有效,展位按优先保障原有参展企业参展、尽量增加更多参展企业的原则进行分配。此外,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待商务部外贸司分配后再另行通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清远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公办大楼四号楼6008室。
联系电话:0763-3363077,传真号码:0763-3363850。
清远交易分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