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以及《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23〕45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请将申报材料交属地商务部门初审,有关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于10月27日前报清远市商务局(外资管理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清远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