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审核合格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63-3363077
电子邮箱:qyswj@gdqy.gov.cn
附件:2023年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审核合格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