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清远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0763-3363615
附 件:2024年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审核通过补贴申请表
附件:2024年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审核通过补贴申请表.xlsx
清远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