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和抢抓‘五一’小长假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82号)、《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 年清远市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商务函〔2024〕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补贴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清远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0763-3363615
附件: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审核通过补贴申请表.xlsx
清远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