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商务局关于报名参加2025年清远市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2-19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为筹备做好清远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现组织发动汽车乘用车新车销售企业参加清远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具体补贴标准、细则以正式文件为准,有关事项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在清远市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的企业,能开具清远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本企业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

  3.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4.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

  二、申报材料

  活动公开征集企业报名,企业联系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资料,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参加以旧换新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后向市商务局报备,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统一对外发布。报名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报名申请(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2024年销售数据、自评符合报名条件情况、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宣传计划、企业配套活动的优惠政策、预计销售成效等)。

  2.“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活动参与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活动最终方案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余未尽事项请咨询市商务局市场科(0763-3363615)。

  附件1.企业报名表.xlsx

       附件2.参与企业承诺函.docx



  清远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8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清城区:0763-3939675

  清新区:0763-5810433

  英德市:0763-2222819

  佛冈县:0763-4281398

  连南县:0763-8660081

  连州市:0763-6842892

  阳山县:0763-7801246

  连山县:0763-873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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